学校开运动会,最后一个项目是“山羊过独木桥”,规则是:学生从独木桥的两边同时上桥,在桥中间时两人相遇会有一个人下桥一个人通过,但在这个项目的预赛时,有一对同学在桥中间抱住转身,双双通过,裁判认为这样做有争议。根据此则材料写作文。 这道全国新课标 I 卷作文题,可真是苦了山西、河南、陕西、河北四省的孩子们。
因为这是一道带有命题技术致命硬伤的脑残题。
从材料的整体看,命题人可能想通过设定一个学校运动会上的比赛项目——山羊过独木桥,引发孩子们去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尊重规则,二是合作双赢。可能还有别的立意。但是,发生什么情况时两人之中的一方必须下桥,比如谁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桥的中点则自动下桥(即认输退出),语焉不详。规则不应该有歧义,从而导致人们多维解读甚或钻规则的空子。材料中的的裁判之所以有争议,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一对比赛中的同学竟然谁也没有下桥而是双双通过了,而从“实质”上看则很可能就是规则本身不严谨被人利用,比如用“抱住转身”的办法的缘故。
表述缺陷明显如斯,孩子们考场写作时会不会无所适从,这种担心可能多余。但从规范的角度说,它不应当出现在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孩子进行命运决战的高考考卷上。
该怎么写?
如果写“尊重规则”,那么,有漏洞的规则怎么尊重?漏洞可不可以利用?就像李永波率领的中国国家羽毛球队那样,用让球的办法以避开下一轮小组赛中的强敌最终实现赢球的目标。如果可以,那么材料中裁判的争议之声是不是应该休矣?
而如果写“合作双赢”,那么,有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我们如何回答,这就是:竞争者之间是不可能共赢的,体育竞技更是如此,双赢破坏的是“公平竞争”的原则,侵犯的是其他选手的合法权益。
陷孩子们于不公、不法的思维绝谷,命题人是否应当引咎自裁?
作者: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教研室 王延龄 写于2014年6月8日下午4:20—4:49.
重要链接:
《中国低工资高物价的秘密 (郎咸平)》
评论